影像鲍勃迪伦连我的吉他都要有个发
撰文:戴维·道尔顿 翻译:郝巍 《东方历史评论》 “比起可以注入的思想,可以描摹的想象力,或者可以表演的时间,我有更多可以调遣的愤怒。”年,这位流行音乐的黑暗王子在丹麦。 《别回头看》中标志性的开场——后来被各种视频和电影不断仿效的一组镜头——镜头里迪伦举着一叠标语牌然后一张张丢掉,牌子上画着一些词语和怪异的短语(如“pawkingmtaws”),而它们出自《隐秘乡愁布鲁斯》。角落里那个则是艾伦·金斯伯格。年伦敦,克拉里奇酒店后面的街道。 年,迪伦在格林尼治村的一个屋顶上,站在马塞尔·马索式的默剧布景前,扣着他的裤子。那是他在咖啡厅的早期演出中模仿的卓别林式的角色。 ThBand站在一条长路上前——在伍德斯托克附近的树林里,年——或年。这成了他们第二张专辑的封面。从左边起:理查德·曼纽尔,利文·海奥姆(背过身去),瑞克·丹寇,加斯·哈德森,罗比·罗伯逊。 一种并置,迪伦,摇滚乐的黑暗王子,与约翰尼·卡什,乡村音乐的老男孩,似乎不可能发生的合作。不过那只说明了我们对迪伦或卡什的了解何其有限。这是年,在“约翰尼·卡什秀”的现场。 两个来自显赫族群的局外人。在安迪·沃霍的工场,他赠给迪伦的双重猫王画像前,迪伦最终用它抵押买了一张长椅。 我的祖父以前常说:“人生真是惊人的短暂。”回顾昨天,对我来说,人生似乎是那么简略,以至于我几乎无法理解,一个年轻人何以毫无畏惧地决定搭车越过下一个村镇——且不说会有种种遭遇——对于那样一次旅行,即使整个平凡人生的时间跨度也是不够的。 ——弗兰兹·卡夫卡,《邻村》 “那时的民谣音乐圈像是一个我不得不离开的天堂,就像亚当不得不离开花园。它简直过于完美了。”迪伦在《回忆录》里写道。在早期民谣纪念堂里,将会建造一个立体模型用于纪念—年的格林尼治村。里面会有穿着黑色连体紧身衣的蜡像女侍者,她们长发垂肩,涂着睫毛膏;穿条纹西装和连衣衬裙的游客,坐在出售两美元一杯咖啡的桌子前;肥胖的俱乐部主正在清点收据;几个布朗克斯小孩偷偷用兴奋剂和红酒(好吧,史蒂文·泰勒〈StvnTylr〉)希望抓住某些意想不到。 加斯莱特(ThGaslight),年。一个冒着傻气的山地音乐小子在舞台话筒前,戴着他的荷兰男孩帽子,穿着条纹T恤、蓝色牛仔裤和摩托车靴,怀抱吉他,脖子上架着口琴架。 “你会感觉到他完全不懂得怯场。”安托尼亚(Antonia)说。这位歌曲作者最广为人知的作品是专辑《悠闲骑手》中的《你希望成为一只鸟儿吗》,她也是迪伦的朋友。“那时他非常自得,像一个人坐在自己喜爱的椅子上。台下他完全独来独往,台上才是他的生活。” 迪伦环顾四周,露齿一笑,摆弄着他的口琴支架,给他的吉他校音,剪断弯曲的多余琴弦,开着玩笑:“连我的吉他都要有个发型。”在这个舞台流浪者的伪装下,他已经遁入了民谣音乐的圣所。他已经消除了所有的嘲笑并且用笨拙的乡下佬动作来美饰这一切。 “他有着古怪的老式打扮,以一种凌乱的样子吸引人,”他那时的女友苏西·罗托洛(SuzRotolo)说,“他的牛仔裤跟T恤一样皱巴巴的,即使是热天他也永远带着黑色灯芯绒帽。他使我想起哈珀·马克思(HarpoMarx),顽皮,容易接近,但是他还有某种东西,在释放着一种烈度,难以轻易接受。” 法兰绒衬衫,摩托靴,牛仔裤——一副“垮掉派”农夫的行头。他在明尼那波利斯的丁基镇时,就已经在预演自己的角色了。如果说他的扮相有那么一点土气,其实那只是他取悦观众的表演罢了,那故事说来话长。 “他常常在台上模仿各式卓别林动作,”“神圣调式浪子”(ThHolyModalRoundrs)成员彼得·史丹佛(PtrStampfl)说,“在加斯莱特,他会做这些小动作并且让人在舞台主灯前摇摆手臂,让灯光忽闪起来,看起来就像老电影的效果。” “回想那时,”戴夫·范·隆克(DavVanRonk)说,“好像他总是天马行空,他是我在舞台上见过的最好玩儿的人——可是在台下没有人把他看作一位智者。他有一种舞台人格,我只能把它与查理·卓别林的‘小鬼’形象比较。他是一个特别活跃的表演者,他从不呆站着,而且他有各种神经质的怪癖和手势。他一会儿冒出句俏皮话,一会儿咕哝着,接着又是俏皮话,然后突然猛地弄响吉他。所有这些,他有着一种神秘的时机直觉,他会让这些事全都进行着,摆弄口琴架之类,他一语不发却能给听众一个刺激。” 他的模仿近于杂耍。他是个滑稽表演团的实践者;那就是他描述自己为“歌舞艺人”时的意思。当然,这是一个伪装,但是这种滑稽小子的角色也正是美国民俗的一部分。迪伦是一个召唤气氛的巫师,一个表演者,他演唱那些歌曲时的姿态包含着南方民间的各种习气。 迪伦视人生为迷宫,一个等待解答的谜题。“如果你要送我什么东西,”他在《塔兰图拉》(Tarantula)里写道,“给我一把钥匙——我要找到用它可以打开的门,如果它能给我接下来的人生。”在伍迪·格斯里那儿他找到了第一把钥匙。他把伍迪视为守护神,迪伦内在重重幽灵的第一位。格斯里的自传《荣光之路》(BoundforGlory),里面有海报式插图,以及流浪者的理想主义——背着行囊摆出英雄姿势的伍迪,徒步未来的样子——成了他在明尼阿波利斯时的圣经。 伍迪年生于俄克拉荷马(Oklahoma),他是俄克拉荷马的沃尔特·惠特曼(WaltWhitman)——一个反抗不均等、不公平的代表声音,一个弱势阶层的捍卫者。他写下了平民主义的美国圣歌,《这土地是你的土地》(ThisLandIsYourLand);他流露着大萧条时期的气息。他所有那些激昂歌声都是反对官僚主义和华灯美饰——“你的繁文缛节和吓唬人的官衙!”它们全是关于团结工人,对工会的码头工人高唱着“哈里·布里奇斯的歌谣”(ThBalladofHarryBridgs)。伍迪破旧的吉他上写着:这家伙能干掉法西斯。 他几乎就是你可知的吉他流浪者中的圣经先知。与很多经过声乐训练的成功的民谣歌手不一样,他的演唱底气不足,平淡无奇。而他的态度是,人人都可以成为歌者。你并不需要一个经过打磨的声音,事实上,如果你想在歌里表达一些讯息,修饰过的声音可能是一个不利因素。阿帕拉契亚与密西西比民间歌声的粗拙,浓烈与朴素,使它们听上去恳切,全然可信。 伍迪又矮又瘦的体格,正好是迪伦拷贝的理想模型。他通宵达旦地自学格斯里的名曲《汤姆·乔德》(TomJoad)。他很快就染上了俄克拉荷马口音。鲍勃把他粗糙尖刻的声音打造成一件敏锐而古怪的乐器,并且发展出一种混合美国民谣音乐的创作才能,就像把黑人圣歌(spiritual)唱到山地音乐的节奏里面去。迪伦迅速的“伍迪”化了自己。 年1月,在纽约经历大暴雪的时候,迪伦——身穿羊皮夹克、山羊皮靴、牛仔裤,戴着帽子——在多重乔装包裹中初抵格林尼治村。他可不打算对别人袒露“嘿,我是罗伯特·齐默尔曼。我是一个犹太电器店老板的儿子,来自明尼苏达的希宾”。那当然不行。他反复演练过的角色,年轻版伍迪·格斯里,是他步入这座禁城,这个让人畏惧的格林尼治民谣圈子的最好伪装。请注意,这地方并不是迪伦来纽约后的第一站。根据年迪伦的描述,他去市中心之前已经在时代广场混的不错了。但这个故事被证明并不真实,其实是他在一个酒吧里遇到的两个同性恋男子为他和他的朋友提供了暂住之所。 如果说他在丁基镇(Dinkytown,明尼阿波利斯的波西米亚区)时含糊其辞而又夸大地描述过自己,那么当他来到格林尼治时则是带着许多精心编造的冒险故事,完全就是一个哈克·费恩(HuckFinn,马克·吐温的小说人物):他曾是嘉年华上的叫卖者,也当过厨子,还在伟大的西北部伐过木,甚至在明尼苏达开过蒸汽挖掘机。他造访过盲人莱蒙·杰弗逊(BlindLmonJffrson)的墓地,那时已经因持械抢劫嫌疑被送进监狱。他曾在华盛顿大街大桥下的密西西比河堤上与四个流浪汉合住,同时却在纳什维尔与吉恩·文森特合奏,在鲍比·弗雷曼(BobbyFrman)的《你想跳舞吗》(DoYouWannaDanc)中与鲍比·维演奏钢琴(至少这些有一件是真事儿)。 当人们问他:“你从哪儿来,小子?”他告诉他们,苏福尔斯(SiouxFalls)是他的家乡。同上,他还会说,新墨西哥的盖洛普市(Gallup,NwMxico),北达科他州的法戈城(Fargo,NorthDakota)。的确,这些地名对格林尼治村咖啡馆的人们来说听上去很可靠,他们大多来自不远于新泽西的地方。像“漫游的杰克·埃利奥特”那样的城市牛仔也许才愿意说自己来自德卢斯那样的地方。 “即使是我们不相信的事情也常常是很好玩的,”戴夫·范·隆克说道,“比如,有天晚上他花了差不多一小时时间,给我们一帮人演示如何用印第安人的暗语对话,我非常确信那是他瞎编的,但他表演的棒极了。” 有人认为迪伦是一个撒谎成性的人,但是按照他在丁基镇的朋友哈里·韦伯尔(HarryWbr)的看法,“只不过因为迪伦是个浪漫的人罢了。他按照理想的样子回忆过去”。他只是遵循一种西部的传统,当人们因为土地而流离他乡,就会改换自己的名字,掩盖自己的过往,然后伪装新的身份。那是种美国式的行为。 当然,当你讲述形形色色的故事,关于自己是谁,去过哪里,会越来越难自圆其说——人群里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听出了一些不对头并且跟你较劲。但迪伦总是领先者,完美地把质疑消除。“人们听他讲着他的故事,”辛西娅·古丁(CynthiaGooding)说,“他又说又笑,正当人们要揭穿他的一个谎言时,他已经掏出口琴,把人们吹晕过去。”那音乐强化着他的形象。 他的嗓音是大多数人首先会提到的,像是戏谑一只咬在铁丝栅栏刺上的狗,但是我们把它看作整个摇滚乐里面最魅惑的声音。当鲍勃·迪伦评论范·隆克的声音像“锈迹斑斑的弹片”时,他恐怕也是在谈论自己的声音。不过迪伦的声音有一种鬼气得多的变化,那是一种语调,能够唤起某些超现实存在的语调。 他苍老又粗糙的嗓音从何而来?一个发布判决和诅咒的原始声音,却来自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毛头小子之口。借由模仿伍迪·格斯里、克拉伦斯·阿什利(ClarncAshly)、桑·豪斯,迪伦把哈里·史密斯的《美国民谣选辑》中代表人物的声音吸收为自己的,就像躁动的灵魂在寻找家园。 迪伦的演唱风格完全是那类有着无瑕颤音的女歌手风格的反面,尽管它们并不本真(inauthntic),但是它们仍然是那时最流行的民谣演唱风格。琼·贝兹,民谣歌后,拥有令人惊艳的颤音,那颤音是她用一支铅笔顶着喉咙练习得来的。“说起琼的歌唱,”戴夫·范·隆克说,“她几乎就像是所有舞台上的女性,她仍然用我们上一代人的歌唱风格。那是一种文化上的滞后:男孩们已经探索了道克·博格斯(DockBoggs)和密西西比·约翰·赫尔特(MississippiJohnHurt),而姑娘们却仍在唱着辛西娅和苏珊·里德(SusanRd)……她们实质上仍然在唱美声。” 迪伦早期的歌曲充满了黑暗主题。不然呢?看看他的素材来源:布克尔·怀特(BookrWhit)的《准备去死》(Fixin’toDi),盲人莱蒙·杰弗逊的《看我的坟墓保持干净》(SThatMyGravKptClan)和《福音之犁》(GosplPlow),它有种神秘的死亡愿望。聆听他第一张专辑中那些死亡歌曲的末日和传奇故事,你可以想象自己是在听一些苍老的三角洲布鲁斯歌手的吟唱,毫无希冀,像是追随恶灵进入敞开的坟墓。 “那时我在听桑·豪斯、利德·贝利(LadBlly,一译‘铅肚’)、卡特一家、孟菲斯的明妮和一些死亡传奇歌谣。”迪伦如是说。根据迪伦冷酷的哲学,死亡甚至是传奇故事的本质部分:“哦,是啊,在我的歌里便是这样。痛苦,性,谋杀,家庭。”比起盗墓者,他更像一个拾荒者,而这正是他最好的东西。他不是一个像那个时代的大多数民谣歌手的纯粹主义者。 最后所有神话的布鲁斯和民谣角色都会被重新发现。从唱片上听,他们似乎来自一个遥远的时代,但是大多数人都会被发现依然有生命力,在大饭店里开电梯,在矿山和锯木厂干活,在61号公路上泵出汽油。对于被蛀蚀了的原初美国本身,它是一个惊人的突破。它就像有人曾说过的,“哦,我们刚刚发现了住在布里顿附近的杰佛瑞·乔叟(GoffryChaucr)”。那是一幅福克纳式(Faulknrian)的南部景观,居住着怪异、充满灵感的人物,正像是“约克纳帕塔法郡”(YoknapatawphaCountry)里的那些人。 “约翰·赫尔特(即‘密西西比·约翰·赫尔特’)实在是一个有意思的故事。”史丹佛说,“大家都以为那些乡村布鲁斯的老歌手已经不在了。那些人在大萧条时期停止了录制唱片。年,布鲁斯又开始变得值钱了。故事是关于一个瘾君子带一个未成年女孩出走,而她的家人跟踪他们要把他私刑处死。他们一路潜逃,跨过了整个南部。他们最终来到密西西比的一个叫作阿瓦隆(Avalon)的小镇。他记起约翰·赫尔特的一句歌词里说阿瓦隆是他的家乡。所以他找到一家药店打听有没有人认识他。那人说,‘他走了,就从这儿走的。’而且他的演奏一如既往的精彩。乡村布鲁斯的乐迷们立刻兴奋起来并且鱼贯而至南部城市。他们很快意识到电话簿能帮大忙。‘布卡·怀特(BukkaWhit),他是哪儿人?就是布克尔·怀特,找到他了!’有天晚上我在马萨诸塞州的一家俱乐部找到了正在演奏的约翰·赫尔特。在演出前,我还和他一起弹奏了一番,因为我知道他正在演奏的一首歌。谁曾想过这做梦般的事情会发生呢?但是生活就是这样。” 南部城市又将被中医治疗白癜风哪里好白癜风可以治的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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