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网罗人才政策、高端招聘、重要活动资讯人才交流、分享、互助、合作   一、申报对象

  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年度深圳市智能快件箱资助:

  (一)深圳市注册3年以上;

  (二)具有智能快件箱研发、建设或运营业务;

  (三)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在深圳市内投入运营的新建智能快件箱超过组。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企业从年11月4日起至年11月11日,可选择现场申报或在线申报。现场申报的,在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或各区行政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在线申报的,在广东政务服务网(   三、有关说明

  (一)本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受理地点等信息,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输入“深圳市智能快件箱资助”后查阅下载。

  (二)本行政服务事项的设立依据、申报指南及申请表格详见附件。

  (三)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并查询办理进程。-。

  特此通知。

  附件:

  1.年度深圳市智能快件箱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智能快件箱资助项目申请清单

  4.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交规〔〕3号)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年11月4日

年度深圳市智能快件箱资助项目

申报指南

一、实施依据

《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交规〔〕3号)。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深圳市注册3年以上;

(二)具有智能快件箱研发、建设或运营业务;

(三)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在深圳市内投入运营的新建智能快件箱超过组。

三、资助标准

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在深圳市内投入运营的新建智能快件箱,按元/组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9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电脑填写并打印);

(二)智能快件箱资助项目申请清单;

(三)智能快件箱安装验收清单;

(四)智能快件箱所在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报告应包含公司基本情况、申请资助的智能快件箱建设及投入运营情况:柜机编码、柜机首次激活时间、投放及运营时间、投放场地及具体位置、投放组数、建设成本等;

(六)企业已开展智能快件箱研发、建设或运营业务的有关材料(技术专利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请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材料。申请材料须提供目录清单,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上述各项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多页的还应加盖骑缝章。

六、申请受理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受理时限: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

(三)-

(四)受理地点:深圳市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企业在受理时限内,在深圳市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各环节的审核工作,确定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及资助金额,并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及媒体刊登公示。

(三)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印发资助结果文件。

(四)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八、其他事项

(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的专业机构将前往申报企业现场进行与申报相关的审核查验,请各申报企业积极配合。

(二)相同内容的项目已经获得其他深圳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新建智能快件箱是指柜机首次激活时间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

九、特别说明

本项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受理、审核,对申报企业不产生任何费用。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企业代理申报事宜,请相关企业自主申报。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员名义代理申报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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